法制晚報訊 (記者 洪雪)廂式貨車違規載客13人,在京榆舊路撞車側翻致一死多傷。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,當過路人為救被壓人員抬車時,貨車因未熄火再次失控,撞傷一人後又撞上正常行駛車輛,導致二次事故(本報曾報道)。
 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證實,52歲的貨車車主李福重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,將於後天在通州法院受審。
  2013年10月10日6時許,李福重駕駛輕型廂式貨車,搭乘13人,由東向西行駛至通州京榆舊路小堡村西路口調頭時,未避讓張先生駕駛的由西向東直行的輕型廂式貨車。兩車相撞後,李福重所駕貨車向右側翻,張先生的貨車沖入逆行線,李福重車內的乘客張某某當場死亡,白先生等11人受傷。
  圍觀群眾為搶救壓在車下的張林,欲抬起李福重的車,沒想到李福重未熄火,眾人在抬車時,車輛失控前行,將行人吳女士撞傷後,車前部又撞上正在緩慢通過現場的另一輛車。經通州交通支隊認定,此次事故李福重負主要責任,張先生負次要責任。檢方認為,李福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發生重大事故,致一人死亡、一人重傷、二人輕傷,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撞車未熄火 事故致1死14傷 眾人抬車救人時 失控引發連環事故 司機周四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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